案情介绍 洗头工沈旦伟在仙居认识了一个叫阿荔的姑娘,没过多久,两人产生了感情。但令沈旦伟意料不到的是阿荔之前已经有了男友。2005年4月27日,阿荔的男友项小武带着一班人赶到理发店,对沈旦伟拳打脚踢。沈旦伟无奈之下一直往后退,退到了屋角的洗头床边。沈旦伟说:“当时,我人贴着墙,弯着腰,用手抱住自己的头任由对方打。他们打了一会后还不肯歇,但我被打的受不了了,就伸手在四周乱摸,想拿点东西来反抗。”他在旁边的一个柜上摸到一把刀,就用这刀刺向围攻他的人。项小武的朋友林兴被刺中腹部造成肠破裂,经法医鉴定为重伤。 仙居县公安局于6月29日立案侦查,沈旦伟事后因为害怕潜逃到上海,3个月后被上海警方抓获并押解回仙居。
处理结果 就在沈旦伟作好了法庭受审的心理准备时,却于11月8日意外地被无罪释放。 根据刑法规定,检察院认定沈旦伟的行为为正当防卫,不负任何刑事责任。 检察官说法 刑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,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 检察官经过详细了解后认为,结合当时双方的力量、人数、工具及环境来看,被害人一方人数众多,且持有刀、铁棍之类凶器,占有明显优势,带有寻衅滋事性质;嫌疑人方只有一人,且匕首是在慌乱中摸到,并非事先准备,殴打地点也是在嫌疑人所工作的理发店,结合上述事实,可以确定沈旦伟的行为具有明显的防卫性质。 |